五月十八日,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被揭發其擁有的大埔沙欄小筑天台建有玻璃屋,屬於違規僭建。二十四日,教育局局長孫名揚的跑馬地寓所被揭發原來自零六起因僭建而早已被釘契。三十一日,政制及内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被指其物業天台建有簷篷與圍欄,特首曾蔭權被指其與妻子共同擁有物業的露台加裝了玻璃,均涉嫌觸犯相關法規。蔭權政府似乎已經變成了法治社會之上的僭建物,不知其“權”是否仍舊能夠“蔭”得住。
其實,我們對於政府的“僭建化”不應該感到驚訝,因爲主政者向來對法治自有一套獨特的理解方法。例如,上月政府在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報告司法覆核一審中敗訴,主政者卻在立法會中公開聲稱有人濫用司法程序,阻礙香港經濟發展。也許對於政府來説,只要港珠澳大橋能夠動工,成爲政績的紀念碑,那麽施工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法例的要求則是無足輕重的,堅守法治的人反而是多管閑事。這就難怪列位高官任由單位擁有僭建物多年而無動於衷:連港珠澳大橋這麽一個違反環保條例的世紀違規“僭建物”,主政者亦完全不當一回事,相比之下露台玻璃窗、天台簷篷與圍欄這等僭建物實在不過是小兒科而已,根本沒有人需要爲此負責。
唐司長日前接受訪問,泰然自若地聲稱“香港沒有地產霸權”,原本讓筆者困惑了好幾天,現在終於明白過來:他的同僚早就用違規僭建的方法解決了問題,居住環境已經得到巨大的改善,“地產霸權”當然不復存在。可憐一衆社運青年仍然執迷不悟,非要挺身而出,高舉反對地產霸權的大旗,結果背負了擾亂公共秩序、非法集會、剛愎自用的污名。也許,他們應該從列位高官的行徑中獲得啓發,回家搞一搞僭建,這樣生活環境可以改善,又不用飽受胡椒噴霧之苦,反正政府對社運趕盡殺絕,對僭建卻愛理不理。法治逐漸變成了當政者手中的工具,親疏有別,收放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