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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個月前,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了區議員選舉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建議將“平等時間”原則的適用範圍由傳統的電視及電台媒體擴大至互聯網,經由互聯網播放的節目亦必須為競逐同一選區的各個候選人提供平等時間。雖然,這一建議修訂適用於不同陣營的參選人,名義上是公平的安排,但對於在互聯網上聲勢浩大的部分政黨來説顯然相當不利,而對於在互聯網廣播上無甚作為的建制派來説卻無形中幫了一把。所以,建制派對限制互聯網節目播放的建議彈冠相慶實在不足爲奇,更可況,他們在互聯網宣傳手段上早已另辟蹊徑,比之社民連的網絡電台節目更加高明。
近日,有報章揭露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已經密鑼緊鼓地開展競選攻勢,其宣傳策略的一個重點就是互聯網。該報章記者更通過唐英年競選團隊文件,發現了兩個疑似“網絡打手”,近期不斷在討論區上以個人名義發佈有利唐英年、港府以及不利社民連的消息,在短短一年之間文章數目多達六百多個。其實,選舉管理委員會與其提出規管互聯網廣播這樣於法於理都不妥當的建議,倒不如深入探討一下“網絡打手”的問題。假如那些打正旗號、光明正大的網上政治節目被鉗制,反而鬼鬼祟祟的“網絡打手”可以招搖過市,那麽香港政壇必定烏煙瘴氣。
據知情者透露,“網絡打手”都是收受報酬在網上發佈文章來褒揚僱主而詆毀對手,過往通常用於商業目的。例如,上個月著名社交網站Facebook就因爲通過公關公司聘用網志作者攻擊競爭對手Google。事件被揭發之後Facebook名譽掃地,為世界各地輿論所不齒。這種在商界臭名昭著的伎倆入侵香港政壇,貽害恐怕更加深遠:以不正當商業宣傳手法損害的不過是小部分人的經濟利益,但不正當政治宣傳手法損害的卻是整個社會的福祉。不同政治陣營之間的爭鳴乃是民主社會中的正常現象,對立的兩方大可以光明正大地各抒己見,卻不應該以陰謀詭計損人利己。以金錢僱用“網絡打手”之風一旦盛行,那麽也許有一天,候選人可以公開招聘,用六千元報酬聘請所有香港永久居民擔任“打手”,特首寶座豈不就是囊中之物?因此,政治“網絡打手”一個也嫌多。對於政客與 “網絡打手”之間的不道德交易,我們絕對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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