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雖然是一個法制之都,但有些規例卻相當吊詭:按照法例,在街邊售賣十元一份的雞蛋仔是違法的,但管治這個城市的高官卻可以運用手中的權力賤賣政府資產予私人企業,然後在退休之後合法地從該企業領取每年數百萬元的“顧問費”。
這樣奇怪的現象,莊子在兩千多年以前就發現了:“竊鈎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他這番話的意思是,偷竊了別人腰帶上的小小的一件飾物的人按照法律會被處死,但偷竊了整整一個國家的人卻可以成爲位高權重的諸侯。在街邊無牌擺賣的確違法,當局以法制之名對草根階層的“盜鈎”行爲加以打擊,從制度上來説無可厚非,但是,試問當局能否用同樣的鐵石心腸,對付位高權重的精英階層“盜國”的行爲呢?
三年前,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被揭發退休後出任新世界集團要職,引起公眾嘩然,質疑他是否因紅灣半島交易而獲得報酬。於是,政府成立委員會檢討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的就業規管。二零零九年委員會已經提交報告,建議將首長級第八級官員的管制期由三年增加至五年,防止高官利用職權謀取退休之後的延後報酬。報告發表至今已經有二十一個月,政府仍未落實相關建議。在處理退休高官轉職私人機構問題上,政府顯然缺乏小販管理隊對付無牌小販那種窮追猛打、死咬不放的精神。
當退休高官把香港利益當作雞蛋仔一般賤價販賣的時候,當局似乎寬大處理;當基層百姓將雞蛋仔作爲生計支柱的時候,當局就表現得鐵面無私。無牌小販要趕盡殺絕,但對於“攞正牌”搶掠公共資產的人我們就只可以嘆爲觀止了,就如同古語所講,“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