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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聲稱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賦予的權力,終止關於立法會議員出缺安排草案的辯論。然而事實上該規條寫明,「對於本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議員對議案提出修訂,乃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及權力,並且在《議事規則》中亦有明文規定,並不屬於「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主席是否有禁止議員提出修訂辯論的獨自裁決權相當值得懷疑。

下屆主席亦可重施故技

如今主席限制議員提出修訂辯論的先例一開,則未來泛民議員提出任何法案或修訂,立法會主席都可以通過終止辯論這一撒手鐧,將法案立即提交表決,然後在算準時間出席表決的建制派議員護航之下得到通過。下一屆立法會主席亦可以重施故技,到時不管是廿三條立法還是假普選的政改方案都可以像坐上高鐵那樣快速通過了。曾鈺成主席終結的不僅僅是議案辯論而已,他更是終止了立法會僅餘的公信力。
擔任立法會主席以來,曾鈺成雖然基本上能夠秉公處理立法會事務,然而在關鍵時刻,他總是毫不吝嗇地給人「驚喜」。二○一○年四月,當政改方案爭議越演越烈的時候,曾鈺成居然公開表示,不排除會辭去主席職務而投票支持政改。多名泛民議員還透露,曾鈺成在二○一○年五月七日的會面中親口證實,特首曾經游說他為政改投票而毋須害怕任何政治壓力,更指即使他辭去主席一職,將來亦可成功連任議員及重新擔任主席(原來,特首雖然口口聲聲說立法會議員辭職再選是浪費公帑,但當年亦曾慫恿立法會主席辭任再選!)。然而,事情曝光之後,特首辦公室於五月八日發表聲明,否認特首曾經與立法會主席就其「政改方案的投票取向作任何的接觸或討論」,接下來,曾鈺成接受訪問時又一改口風,說曾蔭權及其他任何官員都沒有就政改投票問題向他施加壓力。
雖然俗語說「同姓三分親」,但曾蔭權與曾鈺成當年耍的這場花槍卻也未免太過肆無忌憚、令人側目。現在,原本應該保持中立的曾鈺成主席再一次做出有利建制派的決定,並且申明這並非受到候任特首壓力的結果。特首辦主任梁卓偉亦如同前年那樣聲稱未曾與曾鈺成談論過相關決定。到底我們應不應該相信他們的話呢?反正我是不信的。而如果行政機關操控立法機關成為了慣例,則權力制衡分崩瓦解,曾主席不如乾脆解散立法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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